No.18 - 2013/11/04



 
[台灣] 通常知識者之創造力
[大陸] 專利侵權判定指南簡介
[台灣] 分割、改請與國內優先權之介紹
[大陸] 簡介中國2013年新修正通過之商標法(二)
         
   

[台灣] 通常知識者之創造力
楊慶隆/專利師

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依其申請時之一般知識(general knowledge)及普通技能(ordinary skill),以作為判斷專利要件或均等論時之技術水準依據。然而,該通常知識者是否應具備有創造性(creativity)?將會成為判斷時的一個變數。本文藉由研究專利審查基準及我國法院判決,探討我國目前專利實務應用情形。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是專利法中用以判斷申請專利之發明的新穎性、進步性、明確性、揭露充分性、可據以實現性…等專利要件於其相關期日時的技術水準,也是專利侵害比對中用以判斷均等論於其侵權期日時的技術水準...

 
         
 

[大陸] 專利侵權判定指南簡介
陳政大/經理

在專利侵權的判定過程中,不同法院採用相異的觀點而導致結論的不統一,因此,在擁有審理大量專利侵權案件經驗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2001年10月制定了《專利侵權判定若干問題的意見》,以對專利侵權判定問題作出了規範性的規定1。 隨著專利申請案的逐年增加,中國大陸法院受理的專利糾紛案件數量也大幅提升,因而出現了許多疑難問題亟待解決、規範,因此北京法院總結院審理專利案件中的一些成熟經驗和做法,並根據專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重新制定並下發《專利侵權判定指南》2,指南共133條,以進一步加強對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並統一裁判標準...

   
         
   

[台灣] 分割、改請與國內優先權之介紹
陳鈺夫/專利部主任

美國專利制度制定多種延續案類型,如連續案(Continuation Application,簡稱CA)、部分連續案(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簡稱CIP)與分割申請案等,使得專利申請人在美國專利申請策略可以靈活運用,且透過運用此些延續案的申請策略可由單一或少許母案構築成繁密的專利網。反觀,我國專利制度上,並不若美國專利制度制定有多種延續案類型可供利用。然而,我國專利法仍訂有分割(第34、107、130條)、改請(第108、131、132條)及國內優先權制度(第30條),可供申請人以一先申請案為基礎申請另一申請案。以下將針對此些制度的規定、效果及應用時機進行介紹,冀望能供專利申請人在擬定專利申請策略時能夠善用此些制度,以獲得更完善的專利權保護...

 
         
 

[大陸] 簡介中國2013年新修正通過之商標法(二)
劉蘊文/法律部主任

●維持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1. 確立馳名商標認定的原則且明訂「馳名商標」字樣禁止廣告 中國的馳名商標相當於我國之著名商標。現行商標法第14條規定了認定馳名商標應考慮的因素,包括:(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發行人/李文賢、本期執行編輯/李春霖、常務編輯/林良貞
編輯委員/楊慶隆、陳政大、劉蘊文、陳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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