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59 - 2020/10/05



 
[美國專利]US實務系列-專利範圍解釋導致漏列發明人而無效?
[日本專利]產品有一條切口,損害賠償的金額達14.85億日元
[德國專利]德國聯邦最高法院Sisvel v. Haier案件:關於「標準必要專利」之專利反箝制、以及核發禁制令之判斷
         
   

[美國專利]US實務系列-專利範圍解釋導致漏列發明人而無效?
盧建川 專利師/合夥人

美國憲法授權國會授予發明人專利權 ,而發明人之決定視專利之請求項發明 (申請專利範圍)而定,另錯列發明人為專利無效事由。本文分享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在2020/8/28的判決 ,該判決撤銷「因漏列發明人而判專利無效之地院判決」。本文不說明判決中與此主題無關之內容。

 
         
 

[日本專利]產品有一條切口,損害賠償的金額達14.85億日元
村瀨賢司 日本專利師(弁理士)

在日本智慧產權高級法院審理的越後製菓與佐藤食品的侵權訴訟案件中,越後製菓(申請人)曾於審查過程中主張「僅在米餅的周圍側表面上提供切口」的限制。但由於越後製菓(申請人)已撤回修正案和意見案。因此智慧產權高級法院認為“申請專利範圍”的含義,不受越後製菓公司在審查過程中主張意見的影響。

   
         
   

[德國專利]德國聯邦最高法院Sisvel v. Haier案件:關於「標準必要專利」之專利反箝制、以及核發禁制令之判斷
陳志清 律師/專利師(資格)

於之前所曾發表過的文章 內曾提及一些關於「『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簡稱SEP)的授權談判行為之相關發展、以及其注意事項」,尤其是在建議、以及相關注意事項中提到了必須要注意的幾點,例如:關於法院是否核發「禁制令」(injunction) 之發展、「注意各個主要國家、或是地區關於授權談判行為的異同點」 、「應密切注意最新指引、法規、以及實務案件之發展,並做出動態調整」 、「合理談判的時間因素」 、以及「『專利箝制』(patent hold-up)以及『專利反箝制』(patent hold-out,或有稱為reverse patent hold-up)之間的議題」 等,關於這些點在最近德國聯邦最高法院(German Federal Court of Justice,簡稱GFCJ,或又有簡稱其德文縮寫之BGH)的一個新案件Sisvel v. Haier判決中都值得再加以注意。

 
 
發行人/李文賢、本期執行編輯/林佳葳、常務編輯/
編輯委員/楊慶隆、盧建川、村瀨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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