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2 - 2016/04/01



 
【台灣】「專利侵權判斷要點」摘要
【美國】美國專利權耗盡原則 - 基於CAFC對Lexmark v. Impression全院聯席判決
【中國】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歐洲】歐盟商標新制介紹
【日本】日本專利法及商標法修正將於2016年4月1日生效
【美國】[請求項用語解釋-US判決系列] At least one of A, B, and C應如何解釋
         
   

【台灣】「專利侵權判斷要點」摘要
李文賢 專利師/所長

智慧財產局於2015年研擬修改「專利侵害鑑定要點」草案並召開多場公聽會邀請各界表示意見,於2016年2月15日發布「專利侵權判斷要點」(連結),將成為我國專利侵權判斷之主要準則依據。因「專利侵權判斷要點」篇幅多達98頁,本文謹保留原章節並摘要其內容如下,期能協助讀者節省閱讀時間...

 
         
 

【美國】美國專利權耗盡原則 - 基於CAFC對Lexmark v. Impression全院聯席判決
盧建川 專利師/合夥人

● 前言 台灣專利法第58條賦予發明專利權人,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該發明之權,物之發明之實施指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之行為。第59條規範專利權效力所不及之事項,其中第1項第6款即規範國際耗盡原則(註1)。依據台灣專利法,上圖中,在專利權人授權製造晶片並販賣後,無論電腦製造商之製造、賣場之販賣/要約、或消費者之使用,均不生侵權問題;同時,即便上述授權境外製造與販賣後,再被進口至台灣,依台灣專利法,其專利權亦已耗盡,無侵權問題...

   
         
   

【中國】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丁俊萍/中國專利代理人

● 前言 2016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76次會議討論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專利司法解釋二”) [1]。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3月22日上午10時以召開新聞發佈會的方式公佈該“專利司法解釋二”,並將於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這次的“專利司法解釋二”對於專利侵權的認定有重大影響,以下特將該司法解釋的內容區分為: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侵權行為樣態、臨時保護、專利方法製成品的加工與處理、不侵權抗辯、標準必要專利...

 
         
 

【歐洲】歐盟商標新制介紹
許為柔 商標部主任

● ​前言 1993年,由歐盟內部市場調和局(OHIM)制訂共同體商標法,並且創造了第一個歐盟單一的智慧財產權,即共同體商標(CTM)。今日,OHIM一年註冊超過超過10萬件商標,對於一個超過5億消費者之市場的公司及個人提供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此次歐盟商標新制,主要係為尋求: • 簡化程序及增加法律確定性 • 清楚定義各商標局之任務,包含與各會員國之工業財產局之合作框架及實務範圍 • 修訂規費,包含降低整體費用,及採用「逐類收費」之收費方式 此商標新制已於2016年3月23日開始實施,其修改內容眾多,本文係針對申請程序中對申請人直接影響之部分進行摘要說明...

   
         
   

【日本】日本專利法及商標法修正將於2016年4月1日生效
林良貞 國際部主任

● 前言 日本專利法及商標法於2015年7月3日通過國會表決,修正部分預定於2016年4月1月生效。本文將針對修正的部分做一簡單介紹。 [專利部分] ● 修改職務上發明專利權從屬規定 1. 修法前員工職務上之發明被視為員工所有,公司需要支付報酬以換取員工轉讓專利。 2.修法後員工職務上之發明將為雇主所有。如日後取得專利權,員工有權接受相當金錢或其他經濟上的利益等等價報酬...

 
         
 

【美國】[請求項用語解釋-US判決系列] At least one of A, B, and C應如何解釋
李春霖 專利工程師

● 前言 在撰寫專利說明書時,為避免過於限縮,撰稿者常會試著使用各種用語來放大請求項,例如,「at least one of …」片語即是常用的手段。然而,「at least one of A, B, and C」是否即明確解釋為A、B及C當中的至少其中之一(只有一個A,或一個B)或者另有其他解釋方式(範圍至少包括一個A、一個B、與一個C),或許本判決分享可提供一些想法與思維。應了解的是,判決中對於該用語的解讀是在通盤考量個案證據後始為之,並不建議將個案解釋直接套用至其他案件...

   
 
發行人/李文賢、本期執行編輯/周柏岳、常務編輯/張育瑄
編輯委員/楊慶隆、盧建川、丁俊萍、許為柔、林良貞、李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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