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417號


文章來源:廣流專利代表案例-行政訴訟
2016/01/13

 
[勝訴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417號
[判決要旨]
另內部證據仍有不足時,亦得參考外部證據,依原審準備程序筆錄所載,系爭專利亦有已判決確定之相關前案。此外,本案發明人亦有其他之相關發明可供參考。為釐清系爭專利保障之範圍,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時,自應詳予考量上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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