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我國一案兩請之立法沿革及各國相關規範
卓佩蓉/專利工程師
專利權具有排他性。是以,國家基於一發明一申請之原則,對每一發明只授予一專利權,以保障智慧財產權市場的交易秩序。在我國,基於「先申請原則」,專利權之歸屬是以專利提出申請之先後來決定,以排除重複專利來提升專利制度的穩定性。
我國專利種類可分為發明、新型與設計三種。發明與新型的保護範疇雖有重疊,然而,其於審查方式與保護期間之間因存有極大差異而時常困擾著申請人。因此,便有申請人開始思索如何結合此二種專利的不同審查制度以使其發明獲得最佳的保護,進而促使申請人將相同發明於同日申請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以獲得較為完善之保護,此即為「一案兩請」之制度的開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