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41 - 2017/10/03
[US] [請求項用語解釋-US判決系列] Database會被解釋限於特定種類的資料庫嗎? 盧建川/專利師
請求項用語 Database 應解釋限於特定種類的資料庫,還是任何種類的資料庫?本文係以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在 Myspace, Inc. v. Graphon Corp., 672 F.3d 1250 (Fed. Cir. 2012)案對 database 的解釋進行說明,藉以提出在申請過程中,可能可以注意事項的建議...
[TW] 淺談多端軟體的專利保護 -從「多媒體遙控器之資訊管理方法」發明專利民事判決談起 詹惠雯/專利部主任
在專利上,軟體發明一般是用發明專利的方法請求項保護。不同一般產品發明,軟體發明通常是 無形的程序/步驟,且不可避免的涉及演算法,且在程序/步驟實施時還可能涉及不同設備操控主體之間的交互作用,因此大大提升了侵權舉證的困難度...
[無形資產評價] 多重商業應用下對利潤分成法評價專利組合價值之調整 周柏岳/顧問
標的專利組合若能運用在不同商業應用中,甚或個別商業應用中包含標的專利組合中不同專利家族的配置運用時,從展望性財務資訊調整、貢獻性資產計提回報、未來現金流量折現,乃至於利潤分成率選用,已難以使用單一無形資產的模式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