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8 - 2015/08/03



 
【美國】[請求項用語解釋-US判決系列] 解釋Adjacent: 你和我之間容得下第三者嗎?
【歐洲】歐盟註冊商標之管理(下篇)
【台灣】利用分割申請案涵蓋競爭者疑似侵權產品
【台灣】可據以實現要件之判斷:智慧財產法院103年度行專訴字第91號判決
         
   

【美國】[請求項用語解釋-US判決系列] 解釋Adjacent: 你和我之間容得下第三者嗎?
盧建川/專利師/合夥人

●前言:請求項用語解釋一直都是專利訴訟攻防的重點之一,發明人、申請人、或專利工程師在撰寫專利說明書時,有時會刻意讓某個用語有特定解釋,到法院後是否該用語就能夠被解釋成撰稿當時所希望的範圍嗎?事實上並不然,更不用說撰稿時未刻意定義該用語的情形。 本文係以Free Motion Fitness, Inc. v. Cybex Intern., Inc., 423 F.3d 1343 (Fed. Cir. 2005)案對Adjacent的解釋進行說明,藉以提出在撰稿時可能可以注意事項的建議....

 
         
 

【歐洲】歐盟註冊商標之管理(下篇)
許為柔/商標部主任

●前言:歐盟註冊商標之管理(上篇)已對於註冊商標之使用、商標權之行使、商標監控、商標侵害之因應措施進行介紹,本篇將針對「商標權利管理」及歐盟商標常見之「使人誤導之付款通知」進行介紹。 ●商標權管理:歐盟商標註冊後,商標權人可為之管理行為有商標權利延展、商標權轉讓/授權及變更註冊商標資訊等,所有的商標權利之變更都將會公告在「歐盟商標公佈欄」(Community trademarks bulletin)中,任何人皆可查找到...

   
         
   

【台灣】利用分割申請案涵蓋競爭者疑似侵權產品
蔡居諭/新竹所主任

●前言:對許多科技公司而言,研發人員產出的專利,不僅是公司賴以存續的命脈,也是面對競爭對手時的重要攻擊防禦手段。企業可因擁有一件關鍵專利而獲得超過申請成本百倍計的報酬,也可能因侵害一件專利而面臨天價賠償金。一件好的專利除了須包含具體的實施方式說明外,更重要的部分在於其申請專利範圍的規劃。申請專利範圍乃專利文件的核心價值所在,除了需恰到好處地界定所欲保護的發明標的,使其能與先前技術區隔,同時又必須避免引入其他不必要的限制條件,致令他人可輕易迴避...

 
         
 

【台灣】可據以實現要件之判斷:智慧財產法院103年度行專訴字第91號判決
廖韋齊/專利工程師

●前言:專利制度旨在鼓勵、保護、利用發明、新型、設計之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為了使公眾能夠經由專利說明書的揭露瞭解該發明的技術內容,進而利用該發明開創新的發明,以達到促進創新的目的,我國專利法規定專利說明書應明確且充分揭露,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內容,並可據以實現(規定於現行專利法第26條第1項,以下稱可據以實現要件)...

   
 
發行人/李文賢、本期執行編輯/周柏岳、常務編輯/林良貞
編輯委員/楊慶隆、盧建川、蔡居諭、許為柔、廖韋齊、周柏岳


本文僅為提供一般資訊,非為法律諮詢之用。如需進一步資訊,歡迎與本所聯繫
©Wideband IP Office廣流智權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