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專利法修正案摘要


文章來源:廣流智權評析第50期
2019/04/01
 

 

[關鍵字] 2019、專利法、修正案、專利權、設計、期限、十二年、十五年、延長、分割、再審查、刪除、舉發人、補提、理由、證據、逾期、新型、更正、實體審查、實審、專利檔案、分類、保存、優先權、證明文件、第29條第4項、第34條第2項、第34條第5項、第34條第6項、第46條第1項、第57條第1項第6款、第71條第1項、第71條第3項、第73條第4項、第74條第3項、第74條第4項、第107條、第118條第1項、、第135條、第14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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