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行專訴字第57號
文章來源:
廣流專利代表案例-行政訴訟
2016/01/10
[勝訴判決]
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行專訴字第57號
[判決要旨]
系爭專利第1項所載「同時保留傳統PSTN通訊方式作為備援之用」之解釋,僅能依據系爭專利圖式第3 圖所揭示「有二條連線,一條連接至網際網路、一條連接至PSTN」。
(收錄於「專利行政爭訟案例彙編(100-10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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