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經訴字第10306108380號
文章來源:
廣流專利代表案例 - 訴願
2016/01/13
[訴願編號]
103年經訴字第10306108380號
[決定要旨]
然原處分機關於本件處分做成前既始終未將關係人所提系爭專利97年8月1日申請專利範圍更正本之副本送達訴願人,使訴願人得對該更正本之具體內容有完整充分表示意見之機會,而有違反專利法第77條第1項規定之程序上瑕疵,原處分自無可維持,爰將原處分撤銷。 (收錄於「專利行政爭訟案例彙編(103-10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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