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4 - 2014/12/01



 
【台灣】生物相關發明專利初步介紹
【台灣】我國一案兩請之立法沿革及各國相關規範
【日本】日本意匠之新穎性判斷
         
   

【台灣】生物相關發明專利初步介紹
張涵/台灣專利代理人

我國於民國83年開放微生物專利,並且伴隨生物技術的發展,各項生技相關的專利申請案件也有增加,為符合專利法第26條第1項關於說明書充分揭露之要件,在專利法第27條制定了生物寄存的相關規定,我國目前以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作為專利生物材料寄存指定機構。 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對生物技術之定義,依國際專利分類號IPC,目前生物技術之專利大致分佈於...

 
         
 

【台灣】我國一案兩請之立法沿革及各國相關規範
卓佩蓉/專利工程師

專利權具有排他性。是以,國家基於一發明一申請之原則,對每一發明只授予一專利權,以保障智慧財產權市場的交易秩序。在我國,基於「先申請原則」,專利權之歸屬是以專利提出申請之先後來決定,以排除重複專利來提升專利制度的穩定性。 我國專利種類可分為發明、新型與設計三種。發明與新型的保護範疇雖有重疊,然而,其於審查方式與保護期間之間因存有極大差異而時常困擾著申請人。因此,便有申請人開始思索如何結合此二種專利的不同審查制度以使其發明獲得最佳的保護,進而促使申請人將相同發明於同日申請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以獲得較為完善之保護,此即為「一案兩請」之制度的開端...

   
         
   

【日本】日本意匠之新穎性判斷
陳學箴/專利部主任

日本在2011年修正日本意匠(意匠即為日本專利中的設計專利之意,由於本文章係介紹日本意匠相關規定,因此接下來皆沿用日文中「意匠」一詞)的審查基準內容,且在2013舉辦的智慧財產權制度說明會中,亦對審查基準的內容及應用做了簡單的整理及說明。在本文中,將先以智慧財產權制度說明會關於意匠在新穎性的部分所整理之內容做介紹,並再將台灣現行審查基準中設計專利之新穎性判斷做一整理及比較...

 
 
發行人/李文賢、本期執行編輯/李文正、常務編輯/林良貞
編輯委員/楊慶隆、張涵、陳學箴、卓佩蓉


本文僅為提供一般資訊,非為法律諮詢之用。如需進一步資訊,歡迎與本所聯繫
©Wideband IP Office廣流智權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