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局公告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
智慧財產局公告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 經濟部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4月27日 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10620031381號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第4節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第4節喪失新穎性或創作性之例外,並自106年5月1日生效。 附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 ►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未劃線版)(1090 KB) ►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劃線版)(1133 KB) ►專利審查基準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未劃線版)(1230 KB) ►專利審查基準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劃線版)(1283 KB) Source: TIPO